發改委印發《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預算內投資采取定額補助。對新建 11 人制標準足球場,每個球場補助 200 萬元。對新建 5 人制、7 人制(8 人制)足球場,每個球場補助不超過 100 萬元。鼓勵各地通過財政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開發性金融等多種資金渠道對足球場建設予以配套補助。
關于印發《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發展改革委、體育局、足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根據《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有關要求,推進實施《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年)》和《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年)》,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示范帶動和地方政府引導作用,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擴大足球場地設施有效供給,為足球運動在全國蓬勃發展奠定堅實的設施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足球協會)共同制定了《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按照《實施方案》及《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要求,認真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建設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適時開展評估工作。請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體育部門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申報材料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體育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體育總局
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中國足球協會代章)
2019年7月12日
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有關要求,為推進實施《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 年)》和《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 年)》,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擴大足球場地設施有效供給,開展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足球場地設施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國足球振興的基礎性工程,圍繞“政府支持、企業運營、優質普惠”的思路,多方共同擴大有效供給,增強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探索足球場地設施建設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領效應,為足球運動在全國蓬勃發展奠定堅實的設施基礎。
(二)基本原則。
——面向基層、服務群眾。以群眾健身、足球普及為導向,以群眾身邊的足球場地為重點,大幅提高足球場地設施的覆蓋率,方便城鄉居民就近參與足球運動。
——政府引導,多方參與。中央有關部門通過中央投資補助,激發示范城市積極性;示范城市提供政策清單,破解建設難點,降低企業成本;企業落實建設運營主體責任,提供優質服務。
——自愿參加,公開透明。試點不搞“點球式”支持,鼓勵城市和企業自愿申報。中央部門和試點城市政府的支持政策,以及企業的服務內容、價格、標準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競爭擇優,提高效益。優先考慮積極性高、敢于政策創新的城市;優先支持實力雄厚、服務優質、誠實守信的建設運營主體,創新足球場地建設運營模式,形成有益經驗和做法。
(三)工作目標。
形成支持社會力量建設運營足球場地設施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會足球場地設施數量大幅增加,質量明顯提升。實現“三提升”“兩下降”“一滿意”的目標。“三提升”是場地數量,尤其是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數量明顯提升,利用率明顯提升,運營主體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兩下降”是項目主體建設運營成本下降,服務價格下降。“一滿意”是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
二、建設內容
本次專項行動建設的足球場地包括標準和非標準場地。標準場地指 11 人制足球場。非標準場地指 5 人制、7 人制(8 人制)足球場。各地規劃建設足球場應因地制宜,既可以集中連片布局 11人制足球場,也可以分布式多點布局非標足球場,優先考慮在距離居住人群較近、覆蓋人口較多、足球場地設施供給不足的位置布局建設。
三、中央預算投資支持范圍、標準和申報程序
(一)支持范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全國范圍內篩選若干示范城市(縣級及以上城市),對新建 11 人制、5 人制、7 人制(8人制)社會足球場予以補助。對改建、擴建和修繕項目不予支持。項目建設要求應參考《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補助標準。
中央預算內投資采取定額補助。對新建 11 人制標準足球場,每個球場補助 200 萬元。對新建 5 人制、7 人制(8 人制)足球場,每個球場補助不超過 100 萬元。鼓勵各地通過財政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開發性金融等多種資金渠道對足球場建設予以配套補助。
(三)資金申報。
由地方發展改革部門逐級向省(市、區)和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核推薦項目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項目采取切塊下達的方式,即“××省(區、市)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項目”,將中央預算內投資下達到相關省份,相關省份在收到下達通知書 20 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分解到具體項目。
四、工作程序
(一)明確參與主體。
1. 選擇試點城市。優先考慮積極性高、敢于政策創新、對足球場地設施提供優惠政策的城市。
2. 選擇項目主體。鼓勵試點城市選定 2—3 個優質項目主體對本地區新建足球場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形成服務網絡。項目主體不分內資、外資、國有、民營、營利、非營利。項目單位需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情況,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同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是經體育總局、教育部、中國足協認定的各類足球訓練基地,或由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省級足球訓練基地。二是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及其下屬企業。三是中國足協會員單位及其下屬企業。四是從事體育行業 5 年以上,或已經投資運營 2 塊足球場地以上的企業或非營利性組織。
(二)制定工作方案。
申報城市采取打包申請的方式,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內容:1. 基本情況。2. 主要目標。其中地級行政區域新建足球場地設施的數量原則上不低于 10 塊標準足球場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積的非標足球場,縣級行政區域新建足球場地設施的數量原則上不低于 5 塊標準足球場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積的非標足球場。3. 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包要參照《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推薦清單》,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研究提出。4. 項目清單。謀劃一批多種類、廣覆蓋、可落地實施的足球場地項目。各類項目均要明確項目主體、建設內容、項目預算、時間安排、資金來源等內容。除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項目以外,還可以運用多種資金渠道謀劃一批利用城市復合空間、閑置廠房、商場頂樓、城市空地、灘涂荒地改建多種形式的足球場地。
(三)逐級上報和組織評審。
工作方案需經城市人民政府審議同意后,由地方發展改革部門逐級報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體育部門審核,重點審核其優惠政策和項目清單,聯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體育總局、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足球協會)組織評審,及時公布試點城市名單。
申報材料需包括:1. 省級發展改革、體育部門關于開展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試點工作的請示;2. 工作方案(含政策清單、項目清單);3. 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申報的會議紀要;4. 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項目申報匯總表。
(四)簽訂合作協議。
城市政府要與項目主體簽訂合作協議,將政策支持包落實到具體項目,保障企業可享受到承諾的優惠政策。項目主體要參照《建設運營主體責任清單》,明確在價格、運營、標準、公益服務等方面的責任。合作協議是項目主體獲得中央投資支持的前提條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體育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實責任人。申請城市要細化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政策研究、項目儲備和方案編制工作,并按要求盡快向省級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
(二)拓展投融資渠道。
發揮開發性金融資金引領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全面支持,綜合利用各種政策工具,降低資金成本,支持企業建設足球場地,完善周邊道路交通、綠化景觀、衛生間、淋浴房、停車場等基礎設施,配建餐飲、住宿、健身、娛樂等服務項目。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對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專款專戶,由審計等相關部門依照職能進行監管。要充分發揮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中國”網站、第三方服務機構的作用,將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處理結果,以及“拿錢不辦事”等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于問題嚴重的項目要追回國家補助投資并予以通報。建立獎懲機制,對專項行動真抓實干、成效顯著的地方進行獎勵,對中央資金監管不力的地方予以懲戒。
試點城市政府要及時通報進展情況,每年逐級向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提交進展情況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將建立工作評價機制,適時組織評估督導,實行動態管理,及時總結有益經驗和典型做法,及時向全國推廣,確保工作取得實效。